2006年12月28日星期四
【斷章寫意】世界真是平的嗎?
節選自「我為何總是潑他們的冷水?」,前鳳凰衛視記者:閭丘露薇(http://blog.sina.com.cn/u/46e9d5da010005my),新浪博客網
湯馬斯‧佛里曼暢銷書《世界是平的》掀起全球的「全球化」話題。在湯馬斯筆下,全球人類正面對「全球化3.0」演變:撤除政經藩籬加上科技進步創造的無礙溝通,個人在新的世界中重新成為主角,今天的世界,正漸漸變得像桌上電腦顯示器一樣平坦。
但,真是這樣嗎?
查實,「全球化」不過是跨國公司集團在報表數字上的一場商業遊戲。對「卑微渺小」的個人來説,生活,仍永遠是「柴米油鹽」那麽瑣碎具體:不管是辦公室的勾心鬥角、商店裏的毒魚毒菜,或是平日待人接物的費神勞氣。除了眼巴巴羡慕歐洲的人文思想、美國的獨立自由,我們似乎仍和那「與國際接軌」的「全球化」世界遙不可及。
在今天的中國生活,「心力指數」絕對是全球之冠。城府稍淺、心機略差的,也玩不轉。外國老闆不傻,錢要賺你們的,但費事傷神的腦力遊戲,還是留給你們中國人自己玩好了。身在澳門的我們當然也無法幸免:玩不玩這場遊戲,並不由我們決定。閭丘露薇在博客裏勸大家盡可早準備好退路。我看,該是時候採納她的建議了。
(刊於2006年12月28日《澳門日報》副刊 / 新園地 )
【斷章寫意】就怕認真
京劇是中國的一張藝術名片:從戲詞故事到藝術表演,從臉譜化妝到服裝造型,無不浸透中華文化數千年精華神髓。正因如此,今天京劇每每被用作對外“文化外交”首選。堪稱京劇藝術經典的《楊門女將》這晚來澳,主辦單位雖一開始已為“繁簡轉換”可能導致的錯漏先行致歉。但一場戲看下來,調兵“譴”將、“義”氣風發、識“徒”老馬……這些信手拈來的錯別字,也許不能全推在可憐的電腦身上吧?
京劇大師對藝術要求一絲不苟,既是對藝術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的尊重。但藝術還藝術,説到行政配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也許,對藝術行政管理者來説,字幕校對這類“邊角廢料”工作比不上唱、念、做、打硬功夫,差不多就行了,犯不上太過執著認真。
細節究竟重不重要?毛主席曾說過:世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就切身觀察所得,今天的國人該是把主席的箴言忘了一乾二淨。據説,日本的餐廳普遍對細節相當重視,甚至連清酒的溫度、食桌上牙籤盒内牙籤的數目也有詳盡的規定。從這細節推論,日本能從當年戰敗國躍為現今在全球經濟、科技、文化上舉足輕重的國家之一,確非浪得虛名。
在中日甲午海戰前,日本曾派人到北洋艦隊偵察,當時的北洋海軍軍艦雖然在噸位、數量方面與日本不相上下,但日本卻發現中國軍艦的炮塔上居然橫七豎八晾著短褲、襪子。日本人分析:這是一支紀律鬆弛、管理混亂的軍隊,不會擁有強大的戰鬥力。至於海戰的結果,相信不用我多說了吧?
我更感興趣的是:如果從兵艦炮塔上晾曬的褲襪可以推算出一支軍隊的強弱,那麽,從今天舞臺上錯字不斷的京劇字幕,我們又可以得出什麽結論?
(刊於2006年12月21日《澳門日報》副刊 / 新園地 )
2006年12月19日星期二
PERSON OF THE YEAR
最新一期《時代周刊》選出了新一年的“風雲人物”。結果,我估計大約有近1億人上榜(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小弟),撼低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伊朗總統阿瑪迪尼賈、北韓領袖金正日、以及YouTube的2位創辦人。
不錯,新一屆的“時代風雲人物”,就是:你(You)!
遙想當年,朱元璋聯合各路反抗力量起義抗元,要在燒餅裏面塞個字條,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被秘密警察干擾,要轉移到嘉興南湖紅船上才能繼續舉行,如果他們有email、MSN、SMS在手,也許一切都已經不再是問題。而最可憐是法國巨人拿破侖,試想一下,如果當年滑鐵盧戰場上的他有部3G電話在手和呆等命令的格鲁希元帅通上話,今天我們所熟知的歷史又將會是何模樣?
全民網絡運動把資訊的發佈權交還給每一個地球村的成員,以往以權威媒體、政府喉舌擔當的資訊發佈功能,現在所有的人都有機會共享。而資訊的傳播模式也漸漸從以媒體、政府、機構為單位轉到以個人為單位。
有賴資訊科技的一日千里,我們也能超越國家主席變成風雲人物,現在,就讓我們珍惜手中的這份權利,堅持獨立思考、堅持講真話,真正承負起一個風雲人物應有的擔當吧!
小資料:
根據全球最大網誌搜尋器Technorati的調查所得,全球創立的網誌總數已達5000萬,預期到2007年初可突破1億大關。 在所有語言的博客網站中,英文博客數量一直居於首位,緊隨其後的是日文和中文博客。調查亦指出,全球最多人看的網誌,原來是內地女藝人徐靜蕾「老徐、徐靜蕾、新浪BLOG」的網誌。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也請還澳門市民一個公道!
該會認為坊間的某種言論(特區政府對歐文龍的免職決定存在“未審先判”的錯誤)是錯誤的。因爲“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款規定,行政長官有責任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歐文龍的職務。”
好,要講《基本法》,我們就來講《基本法》:不錯,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有權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歐文龍的職務,但是,有權這麽做並不代表就可以隨心所欲地這麽做,因爲按照規定,除了歐文龍外,行政長官可以免除職務的,還包括其他各司司長、廉政專員、審計長、警察部門主要負責人、海關主要負責人。那麽,是不是可以都免除他們的職務?如果我再杞人憂天一點,將來有一天,我們的行政長官是個壞人呢?
所以,我相信這裡面有一個適用性的問題,正如《基本法》同一條第十一款的規定:行政長官有權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職人員。那麽,這個“法定程序”是什麽呢?既然要駁斥坊間議論行政長官做法不當的不實觀點,本應是法律專家的學會卻在這方面一字不提。
再來看《基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澳門居民除其行為依照當時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和應受懲處外,不受刑罰處罰。澳門居民在被指控犯罪時,享有盡早接受法院審判的權利,在法院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也就是說,歐文龍現在只是一個貪污犯罪嫌疑人,而且,還應該是被假定“無罪”的。
我對貪污腐敗恨之入骨,也爲澳門終於揪出了“大老虎”而雀躍,我還並不認爲行政長官免除歐文龍的職務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但作爲一個講法律的地區的公民,我希望知道,行政長官這麽做,是依照什麽法律,按照什麽程序來做出的決定,我更希望知道,除了像這次即時免除一個“無罪”司級官員的做法之外,行政長官還會不會還有其他的選擇?
可惜,這個應該雲集了“法律專家”的學會,除了三跪九叩、高聲歌頌“行政長官這種立場鮮明、反應果斷的作為,對於挽回居民對行政當局的信心起着極其重要的作用,這項作為完全合理合法”之外,並沒有利用這個機會給那些容易被誤導的“某些政客議員和澳門居民”一個“學習”的機會。
在法律還沒有審判歐文龍的情況下,這個學會就不斷在説:“今次屬個別事件”、“歐文龍事件屬於個人品德操守的個別事件”,可是要知道,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九條,歐文龍還是“無罪之身”,怎麽就成了“個別事件”,還要負上“個人品德操守”問題的結論呢?再説,難不成這學會對這宗“貪腐案件”恍如置身其中,對其來龍去脈了如指掌?要不然,又凴什麽理據為這事件是歐文龍“個人操守”的“個別事件”來下結論呢?
一個打著法律旗號、身爲法律工作者的專業學會,到底有沒有尊重過法律?而如果你們自己也不曾尊重過自己所獻身的專業和操守的話,你們還凴什麽在這裡厚顏無恥的談什麽“公道”?
還澳廉政建設推行者一個公道
澳門政法學會,《澳門日報》2006年12月16日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嚴重受賄,日前經終審法院預審表證成立,移送路環監獄羈押候審。某些政客議員利用此宗貪瀆案捕風捉影,“無限上綱”,發表缺乏證據的猜度嘩衆取寵及抹黑,意圖破壞社會安定。本會認為,今次屬個別事件,不能以偏概全,以免擾亂澳門社會的整體發展步伐。
同時呼籲澳門廣大居民要頭腦清醒,因在法治社會中,凡事須憑事實、重證據,道聽途說並非負責任的態度。大家都清楚,貪污腐敗才是人民的公敵,我們應堅決支持廉政工作,並還決心執行廉政建設者一個公道!
含沙射影是不負責任
在現行刑事制度下,旣要遵守司法保密原則,又要很好地平衡社會對訴訟案件的知情權。因此,本會認為,對待歐文龍事件需要客觀地、正確地認識和總結。目前社會需要理智地忍耐,等待司法機關的裁決,把事情查個水落石出。在法律未判決之前,社會上浮現出含沙射影、胡亂猜測的言論都是不負責任的。
歐文龍是澳門開埠以來最高級別的官員涉貪下馬,事件引起全澳關注。因事出突然,社會一片嘩然,反響強烈,均認為事件嚴重損害了特區政府的形象。特區政府今次沒有“躱躱閃閃”地處理家醜,而是當機立斷,直面問題。
在歐文龍以權謀私、證據比較確鑿的情況下,特首即透過司法部門發出拘捕令,第一時間站出來說明、澄清,並承認自己有領導的責任,是有承擔的勇氣表現。事件雖然令人震驚,但正好證明特區廉政工作的決心和力度,澳門目前的廉政管理機制是行之有效及値得肯定的。
免歐職務源於基本法
坊間有認為,特區政府對歐文龍的免職決定存在“未審先判”的錯誤。該會認為這種言論是錯誤的。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六款規定,行政長官有責任建議中央人民政府免除歐文龍的職務。
行政長官的作為法源於《澳門基本法》,行政長官的作為在主觀上是一種對本澳社會負責任的態度;客觀上亦存在與有政治誠信污點的官員切割的必要性。事實證明,行政長官這種立場鮮明、反應果斷的作為,對於挽回居民對行政當局的信心起着極其重要的作用,這項作為完全合理合法。
雖然事件儘管可能衝擊政府管治,並會影響政府的威信,但此次事件實有助進一步推動澳門的廉政建設和廉潔社會敎育,眞正能推動制度上的改革。特區政府在處理該案中表達出肅貪決心的同時,下一步,應加強提倡社會廉潔的宣傳敎育,以及檢視廉政政策的方向。
這不但是回應澳門廉政建設未來的需求,也是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必然之舉。因此需要各界攜手推動社會廉潔,建立起廉潔的社會文化,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廉政氛圍,同時建立起廉潔的政治文化和職業文化。
行政長官強調廉政建設一直是澳門特區政府的戰略目標,歐文龍事件雖然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但通過這一考驗,政府的廉政建設,以至社會對澳門未來發展的信心,都會提升及加強,從此可看出行政長官對澳門廉政建設有最大的決心和支持。
歐事件不影響澳發展
任何這類事件必定有正負面的影響,但相信,只要以罪證為依歸,在公平的司法制度下,事件最後定會水落石出。在這過程中,不論社會與政府都會經過考驗。但透過這一考驗,相信不論對政府的廉政建設,以及整個社會面對未來發展的信心,都會提升及加強。
某些政客議員正正就是利用這件貪瀆案件為契機,急不及待地要求行政長官“放下虛妄的成見及其背後的旣得利益”,這種指控性言論就產生了極大的歧義誤導公衆。
腐敗現象在全世界範圍內普遍存在,社會上的貪污受賄,反映着個人巨大的貪念。古今中外,不少官員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的個案,這是人性邪惡的一面,應杜絕之。
歐文龍事件屬於個人品德操守的個別事件,因此,該等政客使用以偏概全、以點帶面的政治技倆,以此來達到抹黑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的管制威信來嘩衆取寵,“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該會認為,澳門正處於急速發展階段,不可能、也不會因歐文龍的個別事件而打亂澳門社會的整體發展步伐,導致各項基礎建設和公共工程停滯不前。
使全民認識貪腐危害
目前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部分內容不便公開,因此造成了一定的時間和眞空,讓不實的輿論有了發酵的溫床。如案中兩位嫌犯申請人因質疑拘留狀不符合條件而向終審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最後被合議庭判決拒絕申請一事,就曾被某些人傳為“殺人滅口”。其實這是部分人士不理解法律而帶出的問題而已。
澳門特區居民有責任支持政府依法施政和保持社會的穩定,相信特區政府一定會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進一步提升目前行之有效的廉政和審計等監管機制效率,使全社會在取得經驗敎訓後能夠更加健康成長發展。
政府、學校應加強道德敎育,推動全體居民的良好道德操守培養工作,使其認識貪腐的危害,從而思想意識上杜絕貪腐。
居民應抱着平衡心態面對前景,繼續致力澳門的廉政建設,保障本地和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澳門的廉潔形象,才是吸取經驗敎訓的正確態度。部分不明眞相的群衆亦附和個別政客議員對政府及行政長官的抹黑和缺乏證據的言論,這十分危險。
努力成果勿視而不見
歐文龍事件是一個反貪案件的典例,作為澳門廉政建設推行者的行政長官,其作為與不作為足以影響下一屆特首及我們的子孫後代是否可安享澳門建設發展的成果。在這裡値得我們反思的是,某些政客議員和居民的社會價値觀是甚麼呢?為甚麼捉賊的人反被污衊為“賊喊捉賊”,難道他們認為行政長官應遮遮掩掩而為嗎?
對待這些政客議員的言論,我們強烈要求他們“擺事實,講道理”、“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沒有證據,就不要作出不負責任的指控,更不應因為政府出現個別事件來抹黑政府、抹黑社會。
我們不同意這種抹黑政府和行政長官的行為,公衆對處理此事件的支持與否,將直接影響我們及下一代的社會價値觀。該會認為:對澳門廉政機制的有效運作,以及對澳門廉政建設者的工作努力和成果視而不見,最終損失的是五十萬澳門居民。特在此呼籲:“還澳門廉政建設者一個公道”。
顯政府打擊貪污決心
歐文龍事件是特區政府站在歷史的高度,在反貪領域作出的強力一擊,此舉必然震動社會,更震懾貪瀆者。如今特區政府重拳懲貪,短期雖然形象有損,但“長痛不如短痛”,充分顯示出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致力打擊貪污、追求廉潔社會的決心。
互動地亦加強了居民反貪的信心,反貪腐精神在澳門眞正地彰顯。這正是“一國兩制”事業成功實踐的重要基石,也是催生“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
行政主導比立法主導優越?
但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你有看今天的《澳門日報》(參本文末),我相信,很難忍得下這一口氣吧?
經濟至上?我們應該以商人思維來治國嗎?
在這篇題爲《行政主導比立法主導優越 》的文章中,其提出“行政至上”的優越性,開篇理由之一便是:如果内地用了代議制,今天就不會這麽富得這麽快,富了這麽多人。
中國的富裕,是來自從社會主義向資本主義的漸漸轉向,還有“世界加工廠”的勞動力密集式發展。今年初,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培林指出,目前中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堅尼係數已經達到零點四四七,明顯高於國際上收入貧富差距零點四的警戒線,貧富懸殊的情況已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社會問題。李培林還表示,中國目前龐大的民眾儲蓄存款總額只集中在極少數人手中,貧富懸殊問題不但沒有改善,還有惡化趨勢。貧富差距在城市與農村間最為突出,城鄉收入差距由一九七八年的二點六倍,擴大到二零零四年的三點二倍。
“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對不起,用内地的模式作例證,説明“行政主導”比“立法主導”優越,你沒有辦法説服我。
至於香港的騰飛,是因爲其在特殊時期站在了中國和西方之間的特殊位置上,不然,爲什麽殖民的英國人“行政主導”了香港一百年,要到七,八十年代才開始“趕英超美”呢? 再來,要說“行政主導”如此優越,怎麽“同人不同命”,一衣帶水的澳葡政府“行政主導”了四百多年,除了一味靠開賭來開飯,也搞不出個屁來?
經濟發展當然重要,但是,治理國家卻不象經營一家公司,講究盈利至上。大國藏富於民,治理好一個國家,當在建立公平的機制,讓整體社會有序的發展,這裡面怎可以讓“法律”缺席? 公民社會的建立,民主制度的完善,當然不會像引進法國的高速火車,美國的迪士尼一樣立竿見效,需要的,是全體社會的學習過程,磨刀不誤斬柴功,這個過程,越早開始,越早畢業。
以社會的富裕程度來衡量一個體制的成功與否,就象用財富的數字來衡量一個人偉大與否,而如果能富起來就對了,那是要象歐文龍一樣富起來,還是象比爾蓋茨一樣富起來?
而這個價值觀還給我們帶來另一層暗示:最富裕的社會就是最好的社會。富人就是好人。是嗎?對嗎?
民主的意義究竟在哪裏?
鄧小平說過:“發展才是硬道理。”這個“發展”可以有不同解讀,經濟的發展是其一,社會的發展是其二。
在一個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社會,經濟發展自然有大大小小的公司企業來操心,政府只要持正守中,做好裁判的角色即可,卻未必要下場踢埋一份。而社會的發展才需要政府來關心,衛生,教育,醫療,福利,在這些民生議題上,當然要社會全體公民的參與和共識,行政主導固然會提高辦事效率,但是卻剝奪了公民社會的成長機會,而且,行政主導的官員時有可能犯錯的,而如果公民沒有發聲的機會和權利,行政官員犯了錯,爲什麽卻要全體公民,甚至他們的後代來承擔呢?
更何況,連向新加坡這樣的廉潔,高效的行政主導社會也常常受人詬病,而澳門這個充滿“鄉土氣息”的“社團式”管理模式城市,完全讓行政主導?市民們信得過嗎?
說澳門應該行政主導,代議政制只會向政府索要“免費午餐”的觀點,其實是建立在這樣的一個假設上面:澳門人大多是一群不理智的愚民,只知道白喫白喝白拿,完全不會考慮社會的整體,長遠發展。但是,事實真是這樣嗎?歷史告訴我們:永遠不要低估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而依我看來,現在所謂“行政主導”的這些官僚裏面,倒有不少才是這樣自顧自的心態呢。
澳門需要提高的,究竟是議員的議政水平,還是知識分子的知識水平?
議員再有本事,也只是發表言論而已,沒有人民的認同和支持,也不過是“嗡嗡的蒼蠅”而已。澳門的議員水平如何,大家自有公論,誰是真的在為社會出力,誰只是爲了一己的好處,群衆的眼睛是雪亮的。還是那句話,沒有道理的話,自然沒有人聽,“謠言止於智者。”問題在於,我們有沒有,能不能,會不會把澳門的民衆變成“智者”?
這就把話題引到澳門的“公共知識分子”身上來了。澳門有沒有公共知識分子?澳門現在的“智者”所講的,是不是真正獨立,科學,客觀的言論?
看看下面這篇文章,然後你再來問問自己吧!
行政主導比立法主導優越
(2006年12月15日,《澳門日報》)
假如內地七九年改革開放之初便引入代議政制的民選制度,代表不同利益界別及壓力團體的議員進入最高權利機關,內地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如今天的迅速,內地同胞也不會富起來得那麼快,富起來那麼多人。
代議政制妨礙經濟
這是西歐、北歐、美、加帶來的經驗。因為代議政制的民選制度,議員紛紛要求政府大派福利,令政府開支增加而稅率稅收高昂,高稅收令人民懶於工作及投資減少,令上述医洕磺啊,F時他們知道中了民主選舉的計,錯恨難返,想方設法縮減福利及政府開支以刺激經濟。
香港是一個很好的啟示。英國管治香港百多年,沒有像老家的民選制度綁手綁腳,港英政府放手大幹。前財政司郭伯偉自一九四五年起掌管香港財政事務,郭伯偉是自由經濟學鼻祖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信徒,實行自由市場及政府不干預政策。
把手中珍貴的財政大權還於市民,猶如自斷一臂,有幾許官員有如此胸襟!接手的夏鼎基一脈相承郭氏的傳統,“蕭規曹隨”,帶來香港五十年的繁榮。
一九四五年,港人人均收入為管治老家英國的四分之一;至一九九七年,“超英趕美”,人均收入已趕上英國(見佛利民十月六日華爾街日報的署名文章)。是市場經濟的威力,也是前港督會同行政局行政主導強勢領導下,未受民選議員的干擾,才能把自由經濟進行到底。
議員爭取免費午餐
自從代議政制在香港實行及深化,來自不同界別的立法議員要向其票源交代,紛紛要求政府大派不存在的“免費午餐”、增加福利開支、提高綜援金額、增加醫療開支(引來內地婦女來港生子,官員不知所措)、加大敎育撥款、設立最低工資、立法禁煙、設立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興建空置數年的居屋等。
俱往矣,代議政制的立法會令香港經濟不再那麼自由,香港的經濟未見起色,此為病源。
觀乎上述世界各國、內地及香港的例子,看倌應能看到民主選舉立法議員的弊端。只有強勢領導的政府方能實行自由市場經濟而令人民富起來。是的,行政主導比立法主導來得優越。
博彩業開放令全球目光關注澳門,司長貪污一案,引來全球媒體關注,可以理解。澳門回歸前,各種貪污行為形成獨特的社會文化。澳門只回歸七年,怎可能一下子扭轉乾坤?若盲目“上綱”,因此案便認為特區政府出現管治危機,甚或喪失管治威信,幾隻蒼蠅嗡嗡叫,是淺見。
若因此案便胡亂指責行政主導失敗,更是趁火打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司長一案,顯示特區政府依法辦事,現時制度行之有效。舉行記者招待會,提高透明度,以免坊間胡亂揣測一通帶來人心不穩,是好事。
議政水平有待提高
事情曝光,也立即進入司法階段,尙未審判,自然進入保密階段,以免妨礙司法公正。然而,在水落石出這個信息的“眞空”期,自然會有人揣測、評論、質疑、批評、指控及抹黑特區政府及挑戰其管治權威。
來自基層選舉票源的立法會議員,更可因而吸引得媒體的鏡頭乃至平民的目光而向其票源“交代”。亂估一通,非澳門之福。是個人行為(難道三年出現一宗強姦案就可以胡亂指責治安警察工作出現問題?)還是法規制度出問題,要看案件的審結判詞。
審結前立法會議員要求改這改那,指出這出問題那出問題,都是亂估一通,名副其實的“估神”,一味靠估。立法議員,在有些市民眼中頭上“戴着光環”、“為民請命”,為了○九年的選舉,自然高調處理此事件。
然而,政府官員、廉政專員及行政長官因事件已進入司法階段,為免妨礙司法公正,只能三緘其口,更不可以作出任何解釋及說明。是不公平的博弈。
按照《澳門基本法》,司法享有獨立審判的權利,不受行政干預。行政長官也無權干預司法獨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兩位議員吳國昌及區錦新要求行政長官到立法會說明及解釋案件,是撈選票的行為。
司法獨立,案件尙在調查,行政長官怎可在立法會說明並解釋事件?這會妨礙司法公正。市井之徒對司法獨立的概念不甚了了,情有可原。然而,兩位議員對司法獨立的概念,令人啼笑皆非。
澳門已吸引了全球的目光,立法會議員的參政議政水平有待提高,以免引來國際笑柄。
2006年12月14日星期四
環境劇場:聽見城市的聲音
澳門文化中心主辦的「劇場.閱讀.劇場」系列最新作品:環境舞蹈劇場《聽風的卡夫卡》日前在文化中心二樓大堂上演。本地劇場工作者李銳俊聯同多位本地藝術工作者,以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聽風的歌》、《神的孩子都跳舞》、《海邊的卡夫卡》為創作藍圖,為本澳觀眾帶來全新的觀劇體驗。
「環境劇場」(Environmental Theatre)是由七十年代的美國導演理查‧謝喜納(Richard Schechner)所創建,環境劇場致力於打破傳統文本及舞台侷限的劇場,讓表演在任何場所發生,其強調對劇場諸元素的包容,打破、甚至挑戰各種劇場形式的限制。
《聽風的卡夫卡》也確實體現了環境劇場的這種核心精神:縱觀整齣表演,創作者將文化中心二樓“反轉再反轉”的創意讓觀衆驚喜不斷,不管是化身電臺直播室的吧台,還是衆人尋他千百度的天台玻璃畫,總之,文化中心二樓原本相當“冷艷高貴”的設計,在一班創作人手下,竟讓觀衆見識了另外一番面目。
話雖如此,但從觀衆觀演期間頗爲緊張、拘謹的表現來看,也許正顯示澳門觀衆仍然對環境劇場比較陌生。撇開文化中心這座現代建築不談,就算在處處美景的小城,環境劇場創作其實也大有可爲,正如澳門申遺成功後,若能善加利用這一先天條件,在妥善保護世遺景點的大前提下,催生更多環境劇場作品,必將成爲小城“人無我有”的獨特景觀。而在眼下一日一變的城市節奏中,還呈現出另一種時空扭曲的荒謬感,正如《聽風的卡夫卡》的最後一幕:大家默默看著落地玻璃外拔地而起的賭場建築,人和城市,此際似乎正進行著一場無聲的對話。
《聽風的卡夫卡》成功之處還在於凝聚了一班本地的劇場老手新秀,雖然從演出技巧來説還有頗多可提煉、改善之處,但在演出過程當中,演員們的認真和投入顯而易見,而該劇的音樂和場景設置更是具有相當不俗的水準。可以說,對這些本土劇場創作人和演員來説,他們需要的,是更大的舞臺、更多的機會。
作爲一齣全本土創作,《聽風的卡夫卡》無疑是一齣相對較爲完整、成熟的作品,它讓我們開始關懷澳門,並學習與這座城市對話,而還能在創作過程中燃點起更多澳門藝術愛好者心中的那一團火焰,更是意料之外的大大收穫了。
【斷章寫意】考題
“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 Great men are almost always bad men.(權力趨於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偉人幾乎常常都是壞人。)”譯自《Lord Acton》,Roland Hill著,Yale University Press,2000年5月12日出版
英國歷史學家艾克頓勳爵1887年寫給曼德爾•克萊頓主教的信中,說出那段讓後世振聾發聵的名言。1748年,啟蒙思想的先驅人物孟德斯鳩就曾在其《論法的精神》一書中明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變的一條經驗”。
民主社會裏,人民與政府訂立社會契約:賦予政府權力,其條件是政府必須對人民負責。但現實裏,掌權者無可避免要面對公益和私利在他身上開展的拉鋸戰,其掌握的權力越大,公與私的角力越激烈。“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自私本性,加上巨大利益的誘惑,看不見、摸不著的“公益”往往在實實在在的“私利”面前敗下陣來。就算掌權者擁有大公無私的高尚情操,但整個龐大的公共權力機器,卻遠非個人道德意志所能掌控。
利益面前,道德的約束力往往變得微不足道。唯一能與之抗衡的,只有體制的力量:首先,是法律機制,以憲政為基礎分配權力,依法治國。其次,是權力的制衡機制,分化權力及彼此間的監督與制約。然後,是開放的社會監督機制,如傳媒、輿論對權力進行制約。最後,還有“終極機制”:讓權力的真正擁有者(公民)透過選舉選出自己的“代理”(政府),用選票來給這個“僕人”打分。
澳門“世紀貪腐案”揭示的,當然不僅僅是一單貪污案件而已。更多的,它還暴露了澳門社會的體制弊端。事件當然會影響澳門的形象,但小城會否從“危”中尋“機”,利用機會反思事件背後隱藏的真正問題,還是但求儘快息事寧人,這可真是擺在澳門政府、還有澳門人民面前的一道嚴峻考題。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我們到底要去哪裏?
曾幾何時,我們說著冠冕堂皇的言辭,譏諷嘲笑著別人的荒唐行徑,但原來,轉個頭,我們卻也正在做著同樣的事情,不同的,是我們還要在嘴上堅稱:我們做的,是有意義的事情。
是的,世上原就不分對錯,分的,只是你站在哪一邊而已。我們,永遠是對的,他們,永遠是錯的。無所謂目標,無所謂理想,在永遠爲了自己而調整的言辭下面,有的,只是一片無所依托的空白。
其實,我們到底要去哪裏?
2006年12月7日星期四
【斷章寫意】飲食天堂?
“澳門的飲食文化素有特色,本地和鄰近地區均看好澳門特色餐飲的前景,政府亦將作出大力配合。政府和民間密切合作,加快可行性研究的步伐,推出有效的措施,支持本澳向有聲譽的飲食老店健康營運、興旺發展。”(節選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二零零七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十二月,天清氣朗。
中午和朋友結伴在祐漢某街角發現這小店:紅紅的招牌、殘舊的鋪面、熱情的老闆娘。店内四、五張桌子早已人滿爲患。“不好意思,先在這裡坐坐吧。”老闆娘帶我們來到店外的一張小桌子,一臉歉意。
我們擠挨著坐在差不多佔了一半人行道的桌旁。十二月的澳門,天氣剛剛好,煦暖陽光熱情的貼在背上,涼涼的風在身邊輕吹。路上,行人匆匆忙忙:學生、家庭主婦、上了年紀的老伯,一個兩個在我們身旁走過。這一刻,我們感覺自己正在觸摸著這座城市,而這座城市也在輕輕包納著我們。
吃到一半,老闆娘端了碗小菜走過來,“要你們坐在外面,真不好意思,這是小店特色--腸中腸,好好味,試下。”看著滿滿的小碗,我們心裏的感動也慢慢溢了出來。
特區政府要大張旗鼓搞“飲食產業”。姑不論“飲食產業”是否就能和“文化產業”畫上等號。但什麽是“澳門文化”的“鮮明特色”?怎樣保持“澳門文化”的“鮮明特色”?如何讓中小企業“參與”?如何讓“老店”聲譽益隆?如何讓“新店”生存壯大,並慢慢變成明天的“老字號”?可真不是紙上寫幾句就可以解決的。
吃著吃著,和老闆娘聊起天來,她說小孩讀書怎樣怎樣、又抱怨如今幫得手的店員難找,小本生意更沒辦法和大公司競爭……
這小店也許不是什麽名牌、老字號,但它讓我們真切感受到城市的存在,冥冥中,在我們和小城之間建立了仿如家人般的聯係。看著一臉憨厚的老闆娘和那殘舊的小食店。我們真的不知道,在今天緊張的人力資源、昂貴的鋪租、大企業激烈競爭的衝擊之下,它還能撐多久。
也許,下次再經過,我們會看見它已變成窗明几淨的國際連鎖店,在與制服整齊的店員的機械式買賣之間,我們嘴裏嚼著在北京、曼谷、倫敦都能看見的同樣食物,只能在心裏默默回想這小城曾在某個十二月中午給過我們的溫暖。
(刊於2006年12月7日《澳門日報》副刊 / 新園地 )
2006年12月5日星期二
人道援助:幫不幫?怎麽幫?
這給我們帶來了新的思考,那就是:如果要幫助別人的話,應該怎麽去幫?
2006年12月4日星期一
問題背後的問題
我不會太苛責這些隊員教練(當然,如果他們已經向政府收取了“專業水準”的執教酬金出賽酬金又另當別論),畢竟,正如他們自己說,他們都是業餘從事這項運動,他們堅持的,是自己的體育愛好,抽出自己的工餘時間精力來訓練比賽,不管有沒有金牌名次,積極參與的體育精神,值得鼓勵。當然,身為參加國際比賽的選手,不事先做好功課,了解有關規定,這種馬虎態度就該打屁股。希望他們能好好吸取經驗,以後認真小小,不要再以“業餘”做藉口,跑到國際比賽上丟澳門的臉。
我驚訝的,是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失職:
身爲澳門特區的正式代表,原來我們的體育代表團是讓一大幫“業餘”選手“自助式”外出比賽?富得流油的政府在“體育事業”上大灑金錢,東亞運超支數以十億計,派資助獎金也派到手軟,可是,堂堂的“中國澳門代表隊”去多哈參加亞運會竟然“帶不夠膠水”?唔係呀哇?
體育運動當然不只是靠運動員教練在綠茵場上流汗流淚。要他們“決勝千里之外”,背後的行政支援,科學分析更需要“運籌帷幄之中”,我們的政府如今都把錢都花在“做SHOW”的“門面功夫”,真正提升運動員素質,真正普及運動風氣的願景,我看,都已經抛在腦後了。
為什麽我們不能擁有專業的的運動員教練員?是養不起,還是不願意養?香港歡迎奧運冠軍前去定居。澳門歡迎的,除了能花大錢的賭客,大把鈔票的國際炒家,還有誰?一個連職業教練員也養不起的城市,還談什麽“國際化”,說什麽推動“體育風氣”? 可笑。
參加國際比賽,而且是亞運會級別的國際比賽,如果有關體育當局知道本地體育界的“業餘”特點,有沒有去伸一把手,幫幫他們?最起碼,也可以幫忙下載一份賽規,買多一點膠水吧?而如果我們細心留意事件的話,會發現在事發後,澳門的比賽隊竟然要“專門找中國隊安排隊內翻譯幫他們寫一份英文申訴書”,天,澳門的有關方面事後沒有跟進?怎麽看起來,我們的運動員好像在外頭遭了難卻沒有媽媽管的孩子?從來被人看成只識“靠開賭發達”的澳門人,堂而皇之的跑到多哈去參加亞運會,龐大的代表團,真的就連一封像樣的英文信也寫不出來嗎?。
據説中國飛人劉翔的一部“體能分析儀”要化幾百萬,沒有政府當初的投入,我們也許看不見今天的“風之子”。只知道“超支”,“送票”,“花錢”的澳門“敗家子”在這麽“敗”下去,我們不但永遠看不見澳門的體育運動希望,大家就等某一天,突然的經濟盛景回歸平淡之後,齊齊被打回“蛇蟲鼠蟻”的原形罷。
這次澳門隊被趕回家,本地媒體不發一言,大家閉起眼扮“鴕鳥”,以爲逃避問題就可以解決問題,不去反思,不去總結,真正躲在問題背後的問題,總有一天會跳到我們的面前,讓我們面紅耳赤,無處可逃。
新聞:中國澳門一乒球選手因球拍問題被取消比賽資格
2006年11月30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多哈11月30日電 記者從參加本屆亞運會的中國澳門乒乓球隊獲悉,該隊的男選手梁建華因為使用的球拍膠水被檢查出有問題,已被取消了繼續參加本屆亞運會比賽的資格。
據中國澳門乒乓球隊主教練王衝芬介紹,在29日該隊與越南隊進行的男子團體第一場小組賽後,裁判檢查了梁建華的球拍,發現他的球拍膠水不符合國際乒聯的有關要求,並給予了警告。當天晚上,中國澳門隊在與中國香港隊打第二場小組賽時,梁建華再次上場,而且賽後的例行檢查中再次被發現球拍膠水不符合要求。根據有關規定,梁建華此前的參賽成績作廢,並被取消了繼續參加本屆亞運會比賽的資格。
王衝芬懊悔地向記者表示,確實是由於本隊的失誤造成了這一局面。因為中國澳門隊此次來多哈參加亞運會的隊員都是業餘選手,他本人也不是職業乒乓球教練,所以球隊上下對國際乒聯的一些規則了解得不透。由於帶的膠水不多,球隊到多哈後又在當地買了一些,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了比賽規則。他強調,球隊絕對不是故意這么做的,以後一定會吸取教訓。
由於梁建華還報名參加本屆亞運會乒乓球男單比賽,這樣他已經沒有資格參加這個專案比賽了。中國澳門乒乓球隊表示,球隊尊重並且服從組委會做出的處罰決定,但球隊也正在進行申訴,希望組委會允許中國澳門隊再出一名隊員頂替梁建華出戰男單比賽,畢竟球隊來參加一次亞運會不容易,本來就是抱著重在參與的目的,如果還有比賽機會,球隊不想放棄。
記者從中國乒乓球隊領隊黃了解到,中國澳門隊為此事還專門找到中國隊希望得到幫助,中國隊已經安排隊內的翻譯幫助他們用英文寫了一份申訴書。黃表示,中國澳門隊違規在先,受到處罰是應該的,但他們也不是有意如此,但願組委會能網開一面,允許中國澳門隊替補一名隊員,中國隊也會幫忙協調,不過目前還無法確定申訴是否有積極效果。
“膠水問題”是怎麽回事?:
中國澳門女選手的球拍被發現使用了“危險並且高水準”的膠水,而這種膠水嚴重超標,是被明令禁止使用的。在進行女子乒乓球四分之一決賽抽籤的時候,組委會的技術官員樸東天說,澳門女選手球拍用膠中的“芬芳劑”含量達到了百萬分之三百,而這是個非常危險、非常高的含量。球拍膠水一般是用來粘貼橡膠皮和球拍,但是高濃度的膠水可以幫助運動員增加球的旋轉,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改變球速。而這被認為是有悖公平競爭的原則而不被允許。
事件經過:
北京時間11月30日下午,由於使用違規的球拍的膠水而喪失了比賽資格。中國澳門女乒被判0-3負於泰國以及新加坡。同時,中國澳門男乒也退出了本次亞運會的爭奪。後據新華社多哈12月2日消息,亞運會乒乓球競賽委員會已做出決定,允許中國澳門乒乓球隊派其他球員上場,替補此前被取消了比賽資格的梁建華參賽,但僅限於男雙和混雙比賽,男單項目不得替代。根據乒乓球競賽委員會的官方聲明,中國澳門乒乓球隊的男選手梁建華已被取消了繼續參加本屆亞運會比賽的資格,他的男雙比賽由其隊友張志勇代替,他的混雙比賽由隊友任冬皓代替。
引用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