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李爾‧在此》專欄寫作:與城市、與自己的對話過程






終有機會將七年來在《澳門日報》兩專欄的部分文章集結成書,興奮之情難以言喻。上周日在塔石體育館的“二○一二春季書香文化節”,有幸與展鵬對談,和台下來支持捧場的朋友、讀者們交流,更是多年孤身對著電腦寫作之外的感動收穫。藉此機會,不如也利用這專欄小小一角,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



成為專欄作者,一開始給自己帶來不少“虛榮”,但慢慢就發現事情非如想像那麼“浪漫好玩”,畢竟,每個星期都要在固定時間內交稿,要言之有物,不虛應故事,一點也不容易。而最讓自己感到不可捉摸的,其實是尋找寫作的“對象”──我到底為何寫作?寫給誰看?腦海中的“讀者”,其實遙遠而模糊,自己該寫些甚麼才會令他(她)們有興趣來看?獲得他(她)們的認同和讚賞?或許,這一連串問題還應該反過來問:自己應不應該討好讀者?讀者喜歡或者不喜歡我的文字,又究竟重不重要?



專欄寫作於我漸變成一場“摸著石頭過河”的探索實驗。直到某天讀到一位香港專欄作家分享寫作感受,他把自己寫專欄的心態描述為“給城市寫信”,那一刻,自己頓然深受感觸──“給城市寫信”當然是比較浪漫的說法,而自己的感受是,將寫作與自己身處城市(或再具體而言,自己身處的社會)連結起來,因城市而寫作,為城市而寫作,在文字裡滲透對城市、社會、人群的觀察,並由此觀照、記錄自己的思考。於是,每一篇文章,都記錄下自己某次思考的過程:談文化創意、談城市保育、談教育制度、談社會弊端、談城市規劃、談制度改良……誘發自己寫作思緒的,通常是從身邊所見所聞開始,某場演出、某次論壇、某篇文章,或心有感慨,或許思有所疑,或忿忿不平,“與城市對話”的過程,到最後,我突然發現,真正的對話對象,原來竟變成了自己。



我想,除非只是偶然路過的過客,否則,不管一個人在城市居住的時間長短(就算你立定決心要盡快移民離開這裡也好),一座城市的居民,總會對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有所感受。這種感受當然會因不同的人而各異其趣:一棟舊房子拆不拆、一座新劇場建不建,都可能有人同意、有人反對。對城市的感受千人千貌,而一座城市的生命力,不在於這裡的居民可以多麼快速地就某項問題達成“共識”,不是的,一座城市的生命力,在於這城市是否提供了足夠的渠道、足夠的機會,讓人們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而這些喧嘩眾聲也能夠互相被聽見,並展開辯論、討論,在此過程中,大家能互相理解,並達成共識。



這也就牽涉到媒體──正是澳門這城市的最大軟肋──在一個社會裡所應擔當的角色了。而一格專欄,不過是這個龐大機體裡一塊組成構件的一個小小部分。曾有段時間自己寫得灰心喪氣,覺得再怎麼寫,也改變不了甚麼。但轉念想想,也許是自己期許太高:寫作,其實不一定要去改變甚麼的。回到最基本的層面,寫作,其實就是一次次自己與自己的對話,而只要誠實地面對自己,願意寫出內心真實的想法,而若大家都願意這麼做,更多的、真實的聲音能夠被聽見,也許,真正的改變才會這樣在城市裡一點一滴,慢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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