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飢餓遊戲》(The Hunger Games)改編自美國作家蘇珊·柯林斯(Suzanne Collins)熱銷一千兩百萬冊、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的“飢餓遊戲”系列三部曲(The Hunger Games trilogy),除首部曲外,還有二部曲《星火燎原》(Catching Fire)、三部曲《自由幻夢》(Mockingjay)。故事背景設於遭大災劫後的北美洲,“施惠國”自廢墟建立,由“都城”統治,並將周遭劃為十三個負責供應都城天然資源與產品的行政區。不久,十三個行政區發動叛變,但迅速被弭平。第十三區被毀滅殆盡,以示懲戒,此外,還規定所有行政區每年必須派出一對少男少女作為“貢品”到競技場參加“飢餓遊戲”(Hunger Game),以電視轉播殺戮過程,遊戲沒有任何規則,最後存活的一位貢品即為勝利者。
《飢》描述了第十二區(最貧苦一區)的一對男女少年如何從殺戮遊戲中勝出。平心而論,不管是小說還是電影,均充分滿足市場口味——俊男美女、快速節奏,刺激場面、誇張想像,但在豐富的娛樂性背後,仍帶給我們不少思考,甚至遙相呼應我們身邊的政治現實。從日本的《大逃殺》電影到美國的《生存者》實景電視眞人騷,《飢》的“眞人殺戮比賽”主題不算新鮮,但影片(小說)野心並不止此,在宏大故事框架中,滲透了古代“羅馬帝國”的影子,亦強烈呼應當下世界的現實。影片中的施惠國首都都城擁有絕大多數資源與金錢(有點像今天G8之類的發達國家,對不對?),其他人民則大部分掙扎於飢餓與貧窮,辛勤勞動所得被運往都城,留下的資源難以糊口,要靠增加自己被殺戮節目選中的“中籤率”來賺取額外資源。小說雖以靑少年為主要讀者群,但觸碰了諸如媒體、權力、階級等政治化議題,最發人深省的焦點之一,是來自對“制度”的詰問:故事中的“制度”雖然看來公開、公平、公正,甚至經過主事者包裝、媒體美化,令受壓迫者(即“貢品”)也樂在其中,甚至有不少從小被有計劃地培養成“貢品”。正是在權力的操縱、媒體的包裝、奬賞的誘惑之下,荒謬的“制度”被神聖化,無人敢挑戰、敢質疑,在不知不覺之中,剝奪了民衆(尤其是受壓迫的一群)獨立思考的權力,讓他們馴服、盲從,甚至擁護、愛戴這個“制度”。“制度”貌似維護多數人的利益,實際卻在不斷鞏固獲取旣得利益的掌權者的地位。
影片(小說)設定中,關鍵的遊戲設計師負責制定規則,甚至可以任意改動規則(趣事一則,當中途突然天外飛音宣佈更改遊戲規則,勝出者可由一人變兩人時,身邊朋友打笑說“吶,修改基本法啦!”),就連“貢品”互相殺戮的競技場,也完全受遊戲設計師操控,樹林、山火、怪獸……無不在設計師的掌控之下,但更為諷刺的是,設計師看似執掌生殺大權、仿若“上帝”般,到最後,原來也是“制度”下的犧牲品,不知道若聯想起最近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的“特首選舉”,你可會多一層心領神會的微笑?作為整個系列的首部曲,《飢餓遊戲》鋪陳出宏大的故事背景,呈現出原著的題旨和人物,但仍有不少地方有待進一步發展,比如影片中關於群衆暴亂的場景顯得過於突兀,“貢品”之間的關係發展亦欠深度,或許,是為觀衆在第二、三部曲中留下更多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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