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創意萬歲

“徵婚者:廣西南寧人,作家,今年26歲。對應徵者相貌、年齡、家境均不限制。唯一條件,要閱讀小說《靈山》理解力達三成以上者方可“入圍”,“徵婚流程”包括:先閱讀《靈山》;再告訴他對此書的理解,特別注明“最好寫成文章”,如果“入圍”,兩人再進行進一步交流……”(摘自2006年8月9日《重慶晚報》)


難怪作家余華說自己最喜歡看報紙的社會新聞版,因爲很多現實中存在的離奇古怪,確是任何一位作家的豐富想象力也難以企及。

選老婆居然用上了高行健的《靈山》,不知是内地網民的嘩衆取寵,還是現代文藝青年的創意卓見。但不得不承認,今天的内地人,在很多事上確有不拘泥凡規俗例的勇氣:早前媒體報道,《無極》劇組毀林事件被列入北京市公務員招考申論題,另一新聞是,鑒於内地博客(Blog)文化興盛,身為嚴肅政府機關的公安廳也來“開博”,分享辦案經歷、更舉辦網上“警花”票選,網民點擊率一路高飃,變身“中國第一公安博客(http://blog.sina.com.cn/m/gongan)”!

今後内地面對的問題,當在如何有效規管,維護社會秩序的同時,又不至於抹殺寶貴的創意新苗。應該說,勇於突破規範、敢於嘗試創新,是社會繁榮發展的核心要素。其實,創意,又何止於文學、藝術、表演?看臺灣倒扁活動,從“靜坐試坐”到“靜默散步”,有創意的社會和接受創意的民衆,往往能博得局外人的會心一笑。

回到澳門,在這個連對“黃”、“賭”兩大中國傳統避忌也相當“包容”的社會,尺度看似開放,但事實上,從電影、音樂到商業廣告宣傳,從放煙花到叉燒飯,這個社會也實在交不出什麽有創意的答案。

所以,如果夠膽識的話,急需加快“行政司法改革步伐”的特區政府可以帶個好頭,像那位仁兄般照辦煮碗來一次全球公開徵聘:給應徵者一本澳門特區法律的中文譯本,看完後能理解七成或以上的,可以考慮聘他回來做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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